以後找我做設計,如果我說要簽合約,請不要覺得我很機掰!
之前接案因為沒簽合約而遇到一堆事情還沒讓我學到教訓,
但這次事件是真的讓我鐵了心了!
一個月前,
我和某學術單位達成了「設計一款海報」的設計協議,
中間他們不但從原本的唯一品項也就是海報,變成了還要珍珠板、書籍封面、邀請函…等等,
後來又說要從原本一款海報變成要我多設計三款給他們選,
然後不加價。
我想說他一開始很有誠意地就跟我說他們的預算有多少,
就答應會盡量幫忙了,但我有強調這是額外的幫忙,
不然要我多花好幾倍的時間和力氣而不加酬勞其實很不合理。
(幹,以後就一開始跟人家說我要一個版本一個品項,最後狂加加到十個版本十個品項然後只付一個版本一個品項的錢就好啦,好划算喔)
後來,
我做了4個版本,
經由他們討論過後風格確認了,
之後我立即依照他們給的建議做修改。
在我做了4種版本外加1次修改之後,
他回信了:
-
Dear 志超,
我們都很喜歡你的作品,但是學長姐們覺得作品風格還是不大符合我們的需求,同時也有朋友想要嘗試畫畫看,
所以學長姐決定採用比稿的方式,請你與另外一位設計師都在星期日前畫出來,然後大家再從中選擇要哪張圖片,
造成你的困擾真的很不好意思>”<
交圖期限:星期日
-
幹,
風格都已經確定了而且進入修改階段了,結果要我換重畫就算了,
當初要我想辦法跳脫他們歷年的風格,最後又跟我說要我依照他們一貫的風格,
最令人不能接受的是跟我說他們決定要「比稿」,意思就是我可能會做白工!!
他們何德何能要求一個不是內部工作人員的接案設計師無償替他們設計,
還要被拿來比較,
而且還是擅自決定後突然告知,完全違反最初的協議。
非常不尊重設計者,非常不合理也很不禮貌。
所以我非常懊悔當時因為是朋友介紹,信任對方所以沒有簽合約,
如果當初有簽合約我就不會花這麼多時間和力氣最後還拿不到任何報酬,
我同時還有很多事情和案子,他們這樣浪費一個人的時間,
好意思提出這樣的要求,也讓人十分佩服。
但是我不可能再花任何時間在設計這個可能會做白工的案子了。
如果今天接案是我的經濟支柱,我整個月都在幫你忙案子,這樣做是要搞死設計師嗎?!
最後我想用下列簡單的情境來比喻這次我遇到的窘境:
-
阿貿去早餐店光顧,跟老闆說他只有10塊錢,能不能請老闆幫他做一份三明治。老闆看他很有誠意,儘管三明治一個原價要25元,還是答應以10元的低價賣給他。
老闆看阿貿好像很餓,所以儘管很忙碌,還是很迅速用心的把三明治端上桌。阿貿吃了一口三明治之後跟老闆說他還想要漢堡、蛋餅、奶茶和鐵板麵,但是他還是只有10塊錢。老闆看他可憐,最後也答應了,並且迅速的把漢堡、蛋餅、奶茶和鐵板麵端上桌。
結果阿貿各嚐了一下,跟老闆說他還是決定只把三明治吃完。但是阿貿嫌三明治的土司烤得不夠焦,老闆又幫阿貿烤了一下。然後再次端上桌給阿貿,同時還要處理其他客人的餐點。
這時候沒想到阿貿居然向老闆說:
「老闆,我覺得你做的三明治和我想吃的不一樣耶,所以我決定找隔壁早餐店的老闆來跟你比賽,請老闆現在開始重做一個,動作要快喔,贏的人我才要付給他我的10塊錢喔!」
-
如果你是老闆,你的心情會如何?如果你是一旁用餐的客人,你的心情又如何呢?
而這樣的情形和要求,有人認為合理嗎?
打這篇的主要目的是想告訴大家,
設計師也有家人,也有自己的時間,
你計算酬勞不應該是以自己最後用到多少成品來計算,
而是以你使用了設計師多少的時間和精力。
最重要的一點,
簽合約書絕對不代表不信任,而是保障雙方的權益。
就像保險一樣,如果相安無事就好像沒什麼用,但是出事了就知道它很重要。
所以請大家以後找我做設計,如果我說要簽合約,不要覺得我很機掰。
也呼籲想接案的朋友們或是你目前接案但都沒簽合約的朋友們,
千萬不要忽略合約的重要性!!!!!
之前接案因為沒簽合約而遇到一堆事情還沒讓我學到教訓,
但這次事件是真的讓我鐵了心了!
一個月前,
我和某學術單位達成了「設計一款海報」的設計協議,
中間他們不但從原本的唯一品項也就是海報,變成了還要珍珠板、書籍封面、邀請函…等等,
後來又說要從原本一款海報變成要我多設計三款給他們選,
然後不加價。
我想說他一開始很有誠意地就跟我說他們的預算有多少,
就答應會盡量幫忙了,但我有強調這是額外的幫忙,
不然要我多花好幾倍的時間和力氣而不加酬勞其實很不合理。
(幹,以後就一開始跟人家說我要一個版本一個品項,最後狂加加到十個版本十個品項然後只付一個版本一個品項的錢就好啦,好划算喔)
後來,
我做了4個版本,
經由他們討論過後風格確認了,
之後我立即依照他們給的建議做修改。
在我做了4種版本外加1次修改之後,
他回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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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志超,
我們都很喜歡你的作品,但是學長姐們覺得作品風格還是不大符合我們的需求,同時也有朋友想要嘗試畫畫看,
所以學長姐決定採用比稿的方式,請你與另外一位設計師都在星期日前畫出來,然後大家再從中選擇要哪張圖片,
造成你的困擾真的很不好意思>”<
交圖期限: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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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風格都已經確定了而且進入修改階段了,結果要我換重畫就算了,
當初要我想辦法跳脫他們歷年的風格,最後又跟我說要我依照他們一貫的風格,
最令人不能接受的是跟我說他們決定要「比稿」,意思就是我可能會做白工!!
他們何德何能要求一個不是內部工作人員的接案設計師無償替他們設計,
還要被拿來比較,
而且還是擅自決定後突然告知,完全違反最初的協議。
非常不尊重設計者,非常不合理也很不禮貌。
所以我非常懊悔當時因為是朋友介紹,信任對方所以沒有簽合約,
如果當初有簽合約我就不會花這麼多時間和力氣最後還拿不到任何報酬,
我同時還有很多事情和案子,他們這樣浪費一個人的時間,
好意思提出這樣的要求,也讓人十分佩服。
但是我不可能再花任何時間在設計這個可能會做白工的案子了。
如果今天接案是我的經濟支柱,我整個月都在幫你忙案子,這樣做是要搞死設計師嗎?!
最後我想用下列簡單的情境來比喻這次我遇到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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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貿去早餐店光顧,跟老闆說他只有10塊錢,能不能請老闆幫他做一份三明治。老闆看他很有誠意,儘管三明治一個原價要25元,還是答應以10元的低價賣給他。
老闆看阿貿好像很餓,所以儘管很忙碌,還是很迅速用心的把三明治端上桌。阿貿吃了一口三明治之後跟老闆說他還想要漢堡、蛋餅、奶茶和鐵板麵,但是他還是只有10塊錢。老闆看他可憐,最後也答應了,並且迅速的把漢堡、蛋餅、奶茶和鐵板麵端上桌。
結果阿貿各嚐了一下,跟老闆說他還是決定只把三明治吃完。但是阿貿嫌三明治的土司烤得不夠焦,老闆又幫阿貿烤了一下。然後再次端上桌給阿貿,同時還要處理其他客人的餐點。
這時候沒想到阿貿居然向老闆說:
「老闆,我覺得你做的三明治和我想吃的不一樣耶,所以我決定找隔壁早餐店的老闆來跟你比賽,請老闆現在開始重做一個,動作要快喔,贏的人我才要付給他我的10塊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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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老闆,你的心情會如何?如果你是一旁用餐的客人,你的心情又如何呢?
而這樣的情形和要求,有人認為合理嗎?
打這篇的主要目的是想告訴大家,
設計師也有家人,也有自己的時間,
你計算酬勞不應該是以自己最後用到多少成品來計算,
而是以你使用了設計師多少的時間和精力。
最重要的一點,
簽合約書絕對不代表不信任,而是保障雙方的權益。
就像保險一樣,如果相安無事就好像沒什麼用,但是出事了就知道它很重要。
所以請大家以後找我做設計,如果我說要簽合約,不要覺得我很機掰。
也呼籲想接案的朋友們或是你目前接案但都沒簽合約的朋友們,
千萬不要忽略合約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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